欢迎访问北镇市人民政府网!

首页 >> 走进北镇 >> 北镇概况

    北镇市教育的辉煌历程

    作者:信息办      发布时间:2008-03-16      来源:北镇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1985 年 1 21 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9 次会议决定:每年 9 10 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节。之后,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到现在整整 20 年了。 这是我国教育工作走向法制化的 20 年!  

     

        这是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蓬勃发展的 20 年!

     

        这也是北镇教育日新月异、铸就辉煌的 20 年!     北镇,闾山脚下一座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 20 年来,尊师重教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在改革春风吹拂下,各类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办学设施日臻完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形成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门类齐全的地方教育体系,呈现出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喜人景象,犹如一棵参天大树根深叶茂、花繁果硕。

     

        回顾 20 年走过的历程,一行行清晰闪光的足迹昭然目前: 1986 年,我市(原北镇县)被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部)命名为“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全国 100 个、辽宁省 4 个); 1989 年被辽宁省人民政府评为“教育先进县”。 1995 年,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被国家教育部认定批准为“两基合格市”, 1998 年又通过了省政府的复查评估验收。近 10 年来,还先后获得辽宁省“幼儿教育先进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区”、“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倾万民之力,筑千秋基业。北镇市各级领导高瞻远瞩、殚精竭虑、运筹谋划,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广大群众尊师重教,捐资助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使北镇城乡“最宽敞的地方是学校,最漂亮的房子是校舍”。特别令人难以忘怀的是耕耘在教坛上的辛勤园丁们对教育事业的忠诚专注和献身精神。他(她)们戮力同心、淡泊名利、锲而不舍、一丝不苟,几十年如一日地勤学、励行、言传、身教、循轨、求真、拼搏、奋进,用心血和汗水浇灌教育园地花团锦簇、香飘四季。今日之北镇教育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一大优势、一个亮点。一所所崭新的校舍成为镶嵌在闾山脚下的颗颗璀璨明珠,熠熠生辉。

     

        前车不忘,撷英摄翠。“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北镇教育任重道远、前程似锦。值此、回顾与展望之际,欣慰和自豪之情油然而生,思潮澎湃,慨然喟叹!20 年是历史的一瞬,弹指一挥间; 20 年又是时间长河的漫长历程,七千三百个日日夜夜。在改革大潮推动下,北镇教育与时俱进、沧桑巨变,正日益迈向现代化的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的宏图伟业中,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实践中,发挥着日益明显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作为上层建筑的教育,其体制改革也必须不断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于 1985 5 月作出 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农村教育要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办学,县、乡(镇)两级管理的体制”,在这一决定的指引下,明确了县办高中(职专、教师学校、重点小学)、乡(镇)办初中,村(或联村)办小学,县、乡(镇)两级管理的体制。这是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于调动县、乡(镇)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统筹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86 年和 1988 年,我市曾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到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山东省平度市学习考察。回来后,参照平度市的做法,在辽宁省农业县中第一个建立了县级人民教育基金制度。其办法是:按当时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 550 元的 2.5% 计征,即每个农村人口每年征收教育基金 13.75 元。当时全县农村人口 43 , 每年可征收近 600 万元。这笔钱主要用于当时占教师总数三分之一的民办教师发工资和解决学校的公用经费。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市在全省较早地实行了民办教师月工资制,标准也比较高。 1988 年,又建立了城镇教育基金制度。其办法是:按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额的 1% 计征,每年可征集到 20 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中小学的校舍改造与维修。

     

        “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教育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这是我国“穷国要办大教育”的实际所决定的,是符合当时的国情的。在落实这一体制的过程中,我市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措施,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不断改善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全市各乡(镇)纷纷把作为校舍的解放初期的破庙,地主的破大院,生产队解体时留下的“队部”、“知青”返城后留下的“青年点”扒掉,集资建成了一座又一座砖混结构的平房、瓦房、北京平房和楼房,乡(镇)之间、村屯之间,比着建房,掀起了高潮。当时流行的口号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要让“最敞亮的地方是学校”、“最漂亮的房子是校舍”。富屯乡华丰村党支部书记史林堂感慨地说:“建学校要看得远,站得高,心要多操,钱要多掏”,这个村的村委会是旧房,可为学校建了四栋北京平房。当时,全市中小学只用五年左右时间,就实现了“一无两有三化十配套”的目标,中小学校面貌焕然一新,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1991 年7 月31 日 ,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在我市召开“农村人民教育基金管理和校舍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省各市的主管领导、教育局长参观了我市农村六个乡(镇)13 所中小学校舍。我市在会议上介绍了“人民教育基金征集,管理及使用”的经验,介绍了广泛发动群众改善办学条件的经验。省教育厅副厅长郝庆堂、国家教委财务司一位副司长、省财政厅的一位处长莅临会议,指导工作。这是从解放以来省教育厅在我市(县)召开的第一个规模较大、级别较高的会议,对全市教育工作者是莫大的鞭策和鼓舞。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出现了农村学校教育经费严重短缺,大幅度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教育体制越来越暴露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弊端。在这种形势下, 2001 年和 2002 年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颁布改革农村教育管理体制。规定地方教育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这是我国农村教育的又一次重大的体制改革。这次管理体制改革,从实际出发,着眼于解决农业、农村、农民,即“三农”问题,大幅度减少了乡(镇)办教育的职责和权限,减轻了农民对办教育的负担,加强了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的管理权限和职责。根据中央的规定,我市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各项要求。很快明确了县(市)、乡(镇)两级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责。从 2002 年起实行了农村 中小学教师工资全市统筹、银行代发,解决了多年拖欠教师工资的“老大难”问题;教育系统干部任免、教师调配归口管理;教育经费专项管理、教育支出纳入市本级预算;省下拨的转移支付专款专用等问题都得到较好解决。同时,乡(镇)政府继续发挥在控辍保学、改善办学条件等项工作中的作用,涌现了沟帮子镇、常兴店镇、大市镇等一批重视教育工作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