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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编号: 发文日期: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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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扶贫救助
信息名称: 关于2017年我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关于2017年我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锦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锦财指农【2016】90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指标的通知》(锦财指农【2016】9007号)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2017年度锦州市扶贫开发专项基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锦扶贫办发【2017】1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扶贫办研究,将我市2017年度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分配如下:
一、 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省财政切块下达我市用于生产发展资金为255.6万元。按照辽宁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据今年减贫任务数和贫困人口比例,将该资金切块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要择优确定扶贫项目,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禁止直接为贫困户发放补助金。要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对象的发展能力。
2、省财政下拨我市用于危房翻建资金240万元,建房指标80户。为更好解决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短缺的问题,扶贫办联合住建局、残联等部门,集中力量,整合资金。建房补助资金为每户4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万元,与住建局整合资金1万元。新建房屋标准为墙体砖石结构,铝朔门窗,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设采取统一招标组织实施形式,项目实施后,先预付工程款的20%,主体完工付工程款60%,完工后,经财政局、扶贫办、住建局、纪检、检查院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建房补助资金。
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中央财政下拨我市扶贫专项资金为130.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贫困村开展村级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该工程的实施不仅解决无劳动力贫困户脱贫问题,在几年后,可以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锦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锦州市财政局下拨我市扶贫专项资金为101.5万元,其中61.5万元为项目资金,计划将该资金用于支持“百大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的突出重点项目,对建设项目发展好,能够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重点企业进行补助40万元为危房翻建资金,将该资金计划用于我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险房屋翻建项目。
、县级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今年纳入我市财政预算内专项扶贫资金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翻建241万元和维修费用及预留我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大病商业保险及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费用等。
 
 
 
 
 
 
  北镇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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