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日期:2017-12-20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北镇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政办发[2017]60号)的规定,经初步调查、核实,以下申请人符合北镇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天。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北镇街道办事处和北镇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监督。
本次分配房源129户。
监督联系电话:6676006
北镇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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