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部门: | 市国土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5-11-13 | |
公开范围: | 全面公开 | 查阅次数: |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
信息名称: | 北镇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
北镇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有关土地、矿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指导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乡镇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情况,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行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储备整理、土地复垦,对开发耕地实施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管理;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和出具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依法实施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化石开采和化石市场管理。
(九)负责市本级及各乡(镇)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的收缴与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的征收和使用。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