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部门: | 市水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5-11-13 | |
公开范围: | 全面公开 | 查阅次数: | |
信息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
信息名称: | 北镇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
北镇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法》、《渔业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各项水利、水产管理行政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长期供求计划。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统筹城乡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促进全市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协调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矛盾;归口管理全市节水用水工作。
(四)负责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
(五)负责全市抗旱防汛日常工作。依法对全市各河流、堤防、水库、排水闸站等水利工程进行管理,保证汛期安全运用,协助市政府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制定防汛方案和安全渡汛措施;进行防汛大检查;组织防洪抢险救灾、灾情统计及水毁修复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及时搞好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及总结推广经验。
(七)归口管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制全市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依法管好水土保持工程。
(八)归口管理乡镇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防病改水。
(九)负责全市水利、水产科技人才管理及技术培训,加强水利、水产队伍建设,推广和应用水利、水产科学技术。
(十)负责管理全市水产事业和渔政工作。
(十一)负责对水利、水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