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索引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部门: 市审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编号: 发文日期: 2015-11-13
公开范围: 全面公开 查阅次数:
信息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名称: 北镇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北镇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参与制定财经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经济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有关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2.在市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
  4.对市本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5.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6.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7.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8.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组织实施对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审计,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政府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经济大案要案。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经方针政策和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发布:市审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