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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编号: 发文日期: 20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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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名称: 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药品安全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独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五)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负责市著名商标推荐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辖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辖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辖区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六)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七)负责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八)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十九)依法监督管理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相互通报、日常发布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十)依法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负责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上报工作;
  (二十一)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食品药品质量检查并报送、发布本市质量安全信息;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三)指导和监督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
  (二十四)承担辖区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二十五)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二十六)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镇街基层所及村、社区协管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123311231512365全国举报电话投诉工作;负责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技术平台建设;
    (二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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