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文件解读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实施意见》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关于《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2017年8月1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质量大会,会议上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特别突出了抓好品牌建设在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品牌是企业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核心要素,代表着一个地区的质量水平和综合实力。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了市长质量奖评选、省市名牌产品推荐认定工作,也涌现出了一批以获奖企业和省市名牌产品为代表的品牌群体,但与省内发达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品牌已成为制约锦州振兴发展的短板。为解决我市制造业总体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效益不够理想等问题,扎实推进我市品牌建设,打造锦州品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3个方面。其中在工作目标上,分别就质量总体水平、知名品牌数量、品牌示范效应、质量技术基础4个方面,明确了到2020年要完成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内容包括加大政府培育力度、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发挥社会促进作用、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法律保护品牌6个方面,对今后如何抓好品牌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督查考核4个方面,围绕推进品牌提升工作明确了组织、制度、人才保障措施和相关政策支持及相关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