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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大芦花风景区代步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作者:物价科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继续执行大芦花风景区代步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55

审批时间

2015.5.6

收费单位

辽宁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价格和收费标准

代步车票价为每人次15元。

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556日起执行二年,到期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