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继续执行大芦花风景区代步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55号 审批时间 2015.5.6 收费单位 辽宁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价格和收费标准 代步车票价为每人次15元。 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5年5月6日起执行二年,到期重新核定。
作者:物价科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
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继续执行大芦花风景区代步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55号 审批时间 2015.5.6 收费单位 辽宁闾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价格和收费标准 代步车票价为每人次15元。 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5年5月6日起执行二年,到期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