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继续执行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81号 审批时间 2015.7.1 收费单位 北镇市万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价格和收费标准 按旧机动车成交额1%的标准收费。 请你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一年,到期重新核定。
作者:物价科 发布时间:2015-07-15 来源: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
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继续执行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81号 审批时间 2015.7.1 收费单位 北镇市万达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价格和收费标准 按旧机动车成交额1%的标准收费。 请你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一年,到期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