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 公开文件 关于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审批文号 北发改发[2015]82号 审批时间 2015.7.1 收费单位 有关乡镇(农场、街道)广播电视站 价格和收费标准 一、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终端为20元/月,第二及以上终端为8元/月;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各终端为10元/月。 二、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终端机顶盒由广播电视站免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居民用户第二及以上终端和非居民用户机顶盒,由广播电视站按不盈利原则向用户销售,标准为150元/个。 三、有线电视实行数字化整体转换后,按上述收费标准将为用户提供112套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其中基本节目不少于100套。 四、特殊用户优惠政策 1、有线电视实行数字整体转换后,对不安装数字电视的用户,由广播电视站免费提供至少六套转播中央、省、市、和当地电视台主要节目的模拟信号频道,并保证收视质量。 2、军烈属用户免收第一终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二及以上终端为8元/月。 3、农村五保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收视维护费为10元/月。如该用户安装第二终端,优惠政策不再享受。 五、各有关广播电视站在执行本通知前,应通过新闻媒体做好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