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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7〕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梳理任务,有些任务因牵涉面广,没有详细列出所有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列出任务清单,于2月16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任务台账,对每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间节点,细化责任,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员。
  三、各部门要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逐项落实到年度、月份工作要点中,按计划推进。
  四、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每月调度进展情况,每季度向省政府报告落实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省《政府工作报告》已经1月2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目标和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审计厅、省经合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有关部门 
  2.工业增加值增长7%。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厅、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各市人民政府
  6.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左右。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关闭产能低于9万吨的煤矿179个。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0.全省国有企业吸引各类资本1000亿元。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再下降5个百分点。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省属国有企业
  12.省属国有企业“三项费用”压减5%。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省属国有企业
  13.省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达到20亿元。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省属国有企业
  14.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5.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000万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6.金融业增加值增长7%。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旅游业总收入增长12%。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商贸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9.引进国内外到位资金5000亿元。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合局、省国资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金融办、省两岛管委会、省贸促会,各市人民政府
  20.利用外资100亿美元。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创建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2.建设农村公路3520公里。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4500公里。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4.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6%左右。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2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7%。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26.计划新开工棚改住房10万套。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抓好关键性改革,优化投资营商环境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
  27.着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诚信辽宁”。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8.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9.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0.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1.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2.凡是政府依法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3.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4.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5.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配合单位:省软环境办,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36.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编委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7.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实现全覆盖。
  分管领导:陈求发、冮  瑞
  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8.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39.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分管领导:冮  瑞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40.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1.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软环境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42.大力整治垄断性服务行业。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软环境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4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44.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国企提质增效攻坚战,提高国有资产利税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按规定提取折旧,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45.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46.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47.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48.放宽民间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49.疏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工商联、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50.继续抓好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分管领导:陈求发、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国资委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六)强化风险管控。
  51.认真贯彻国务院88号文件和辽委发21号文件精神,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禁止无效投资。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52.认真落实辽委发19号文件精神,加强养老金收支预算管理,多方筹措扩大基金规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53.抓好公共财政建设,落实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54.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用于保民生、保运转。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55.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直预算单位
  56.继续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57.抓好电力服务价格改革。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电力公司
  58.抓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59.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农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一)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
  60.关闭落后产能低于9万吨的煤矿,产能9万吨及以上煤矿,务必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分管领导:谭作钧、冮瑞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辽宁煤监局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市人民政府
  61.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将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调整到合理水平。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62.以降低企业杠杆率为重点,盘活存量资产,提高投资效益,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63.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中介评估费用、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减负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等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64.继续抓好重点领域补短板工作。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省国税局、沈阳铁路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软环境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65.严守耕地红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66.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成高标准农田179万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人民政府
  67.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00万亩以上。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68.确保粮食产量稳定。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69.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提升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设施农业扩产增效。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0.支持辽阳、盘锦推进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市建设。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辽阳、盘锦市人民政府
  71.大力发展经济作物、高效特色农业。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2.大力发展畜牧业。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促进农民增收。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74.强化农作物良种选育与推广。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5.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示范场50个。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6.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各市人民政府
  77.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78.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79.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0.深化农村改革,抓好“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
  分管领导:赵化明、刘  强
  牵头单位:省农委、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局,各市人民政府
  82.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农委,各市人民政府
  83.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农信社
  配合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辽宁银监局
  8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供销社
  配合单位:省农委,各市人民政府
  85.深化国有林场改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6.深化农垦改革。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农垦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7.搞好第三次农业普查。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统计局
  配合单位:省农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8.全面落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89.全面落实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0.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1.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2.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瞄准中高端,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航空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汽车等八大重点领域。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3.推进100户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4.围绕精细化,调整优化石化产业,抓好产业链项目,在精细化工等领域与央企深度合作。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5.聚焦深加工,改造提升冶金及建材产业,重点发展精品板材、高品质特殊钢、高端有色金属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6.支持辽阳建设千亿元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辽阳市人民政府
  97.注重上规模,做优做精消费品工业,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大力开发辽宁轻工产品。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8.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在集成电路、数字视听、现代通信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99.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0.重点推进民用航空、海洋工程装备、燃气轮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1.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积极引导“军转民”和“民参军”。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2.牢固树立质量品牌意识,培育省级名牌产品630个。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3.创建特色品牌示范区10个。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4.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优质化、便利化提升。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5.加强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6.构建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服务体系,破解融资难问题。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联、辽宁银监局、辽宁证监局、辽宁保监局、大连银监局、大连证监局、大连保监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7.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辽宁保监局、大连保监局
  108.推进数字辽宁,力争建设网络强省,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力争年内城市家庭具备百兆光纤接入能力。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09.依托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及我省网络优势,发展位置服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新产业。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0.着力推进“三网融合”。
  分管领导:贺  旻、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1.加强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应用管理。
  分管领导:赵化明
  责任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112.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抓紧编制临港临空产业规划,抓好第三方物流、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共同配送等新模式。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13.支持快递物流产业园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省邮政管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4.深化旅游业改革,组建旅游集团,发展全域旅游。
  分管领导:谭作钧、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各市人民政府
  115.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集聚区建设。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6.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组建一批文化企业集团。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7.抓好一批影视、出版增长点。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8.抓好一批演艺增长点。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19.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信息产业融合发展。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金融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0.加快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动批发市场融合发展。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1.发挥供销社服务优势,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供销社
  配合单位:省交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畜牧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2.发挥邮政网络服务优势,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省农委、省畜牧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四、抓好实体经济,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一)狠抓工业平稳运行。
  123.围绕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开展解困帮扶,围绕因环保问题被关停企业开展整改帮扶,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对接帮扶,围绕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帮扶。
  分管领导:赵化明、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4.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产能更新换代、质量服务提升。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赵化明、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5.抓好民营工业企业“大做强”、“小升规”工程。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6.抓好民营工业企业“个转企”工程。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市场空间。
  127.大力拓展养老、医疗、旅游、教育培训、体育、文化等新消费领域。
  分管领导:贺  旻、薛  恒、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28.引导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消费品和食品工业发展,增加辽宁产品有效供给,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三)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129.推动实体经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外汇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0.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推广“互联网+外贸”服务新模式。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进出口和商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1.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高通关效率。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边防总队,省海事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32.出口总额占全国的份额不减,力争有所增加。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进出口和商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133.引导各类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4.抓好招商引资。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经合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5.与中国银行合作,办好跨境投资贸易洽谈会。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外汇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
  136.发挥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通过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7.用足用好开发性金融产品,保障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38.开工建设华晨宝马X3、恒力炼化一体化、兵器华锦石化改扩建、燃料乙醇等项目,积极支持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续建。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大连、铁岭、盘锦市人民政府
  139.抓好京沈客专及连接线、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沈阳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40.宽邦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红沿河核电二期及输变电送出工程等续建项目。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国网公司东北分部、省电力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41.推进辽西北输供水工程。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水资源集团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42.开工建设徐大堡核电站一期。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143.开工建设盘锦至朝阳高铁、沈白客专、沈康高速(三期)等工程。
  分管领导:谭作钧、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交通投资集团、沈阳铁路局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44.力争阜新至奈曼、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交通投资集团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45.推进大连新机场、沈阳桃仙机场二跑道、锦州特高压等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沈阳、大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大连机场集团、省机场集团、省电力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锦州市人民政府
  五、抓好创新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一)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146.出台科技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4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分管领导:刘  强
  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148.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一批重大政企产学研用合作,促进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49.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培育新兴产业、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等七项任务,抓好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沈阳、大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各类园区建设。
  150.55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15个高新区、23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1个旅游度假区、17个大学科技园,都要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赵化明、刘  强、冮  瑞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51.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52.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各类科研机构、创客各展所长、优势互补,使创新成果广泛覆盖一二三产业。
  分管领导: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四)大力实施人才工程。
  153.采取有效措施,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积极引进创新型、创业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54.命名表彰百名省级优秀企业家、百名省级杰出工程师、百名辽宁“大工匠”,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五)抓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55.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调整设置学科专业,优化人才供给结构。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56.加强高校“双一流”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重点抓好21所省属高校整体转型发展、30所高校200个专业向应用型转型发展。
  分管领导:冮  瑞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57.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省属院所结构布局。
  分管领导:刘  强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58.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分管领导:刘  强、冮  瑞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抓好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159.大连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沿海六市要完善对外开放的功能。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沿海各市人民政府
  160.支持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61.抓好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赵化明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渔业厅、大连市人民政府
  162.培育海洋优势产业。
  分管领导:谭作钧、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渔业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沿海各市人民政府
  163.支持沈阳建设成为引领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164.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165.加快沈抚新区发展,落实42项政策举措,争取一批项目落地。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省经合局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抚顺市人民政府
  166.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协调发展。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沈阳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
  167.支持辽西北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行区。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68.支持抚顺、阜新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争创可持续发展示范市。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抚顺、阜新市人民政府
  169.支持朝阳抓好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编委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朝阳市人民政府
  170.支持阜新、铁岭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阜新、铁岭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71.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县域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盘活闲置厂房。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经合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3.集中力量规划并建设好100个产城融合的特色乡镇。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4.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七、抓好绿色发展,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推进蓝天工程。
  175.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力度拆除建成区老旧低效燃煤锅炉。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6.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分管领导:薛  恒、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7.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分管领导:薛  恒、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农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8.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79.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抓好电能替代工作,扩大煤改电供暖范围。
  分管领导:薛  恒、刘  强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电力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0.力争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任务。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碧水工程。
  181.推进辽河、凌河保护区生态建设。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82.实施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83.全面推进河长(库长)制。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4.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5.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
  分管领导:赵化明、薛  恒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厅、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186.加大力度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7.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抓好青山工程。
  188.完成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计划。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89.发展林下经济和特色林产业。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90.完善辽西北风沙阻隔带。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林业厅、省畜牧局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四)开展沃土工程。
  191.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省农委,各市人民政府
  192.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农委,各市人民政府
  (五)创新生态保护机制。
  193.抓好大连市、本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大连、本溪市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94.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
  195.加快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推动“气化辽宁”、“电化辽宁”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刘  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电力公司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96.做好基础测绘,推进地理国情监测。
  分管领导:赵化明
  责任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97.建设200个畜禽标准化生态项目。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畜牧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98.创建20个省级生态乡镇。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199.创建200个生态村。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八、抓好开放发展,提升开放水平
  (一)加快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200.推动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大连、营口市人民政府
  201.沈阳、大连、营口要加大力度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大连、营口市人民政府
  202.加快建设大连金普新区。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
  203.加快建设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204.促进大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
  205.完善营口中韩投资贸易合作园区功能。
  分管领导:省政府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营口市人民政府
  206.推进丹东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207.支持沿海港口实施港区联动,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体系,构建国际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交通厅
  配合单位:沿海各市人民政府
  208.重点推动钢铁、煤炭等富余产能参与国际合作。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区域合作。
  209.充分利用辽宁、沈阳、大连与江苏、北京、上海对口合作机制,推动供需对接、优势互补、共建共享。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210.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211.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相关市人民政府
  九、抓好共享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21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3.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214.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5.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分管领导:贺  旻、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6.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更有力、更扎实、更精准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扶贫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7.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突出做好企业困难职工、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总工会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8.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残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19.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0.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1.推进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老龄办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2.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
  分管领导:贺  旻、薛  恒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3.抓好棚户区改造,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4.实施第三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人民政府
  225.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均衡配置资源。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226.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7.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8.实施《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
  分管领导:贺  旻、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体育局、省旅游发展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29.抓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锦州开展“三医联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0.扩大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转诊覆盖面。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2.实施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3.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启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4.大力推动“文化小康”建设。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5.大力推动“书香辽宁”建设,办好第六届全民读书节。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6.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诚信文化”、“家文化”宣传教育。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7.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净化网络空间。
  分管领导:贺  旻、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公安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8.推进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39.举办第十届艺术节。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0.推进公共体育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1.普及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2.积极备战第十三届全运会。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3.落实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分管领导: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4.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动。
  分管领导: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5.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务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6.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行动。
  分管领导:赵化明、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海洋渔业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
  24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分管领导:贺  旻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8.加强信访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分管领导: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信访局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49.抓好气象地震灾害预测、预防和救援。
  分管领导:赵化明、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0.推进应急测绘保障建设。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51.推进农村应急广播建设。
  分管领导:赵化明
  牵头单位:省气象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2.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兴边富民行动。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民委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3.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宗教局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4.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国动办
  255.大力支持驻辽解放军、武警部队改革和建设。
  分管领导:薛  恒、冮  瑞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6.加强军事设施保护。
  分管领导:谭作钧
  责任单位:省军区
  257.提高边海防建设水平。
  分管领导:王大伟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配合单位:沿边沿海各市人民政府
  258.提高人防建设水平。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人防办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59.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军地团结与协作,健全完善驻辽部队社会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双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分管领导:薛  恒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60.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十、坚持执政为民,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
  (一)坚持从严治党,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
  26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向核心看齐,全面落实省政府党组、各组成部门和各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26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厚植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二)坚持廉政勤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263.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监察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264.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开好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并落实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265.加强行政监督。
  分管领导:省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266.推进审计全覆盖。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审计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67.下大力气抓好省政府及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分管领导:陈求发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268.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分管领导:谭作钧、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69.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支持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70.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71.自觉接受党的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分管领导:省政府各位领导同志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72.改进政府立法,推进公正执法。
  分管领导:谭作钧
  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坚持为民服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273.政府工作人员要勤勉敬业,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察民情、接地气、解民忧,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使政府工作符合中央要求、符合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发展规律。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74.建立督考合一评价体系。
  分管领导:关志鸥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75.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敢担当的干部施展才干提供制度保证。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76.对振兴发展的有功人员和出色完成指标任务的市县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努力形成崇尚实干、奋勇争先的氛围。
  分管领导:冮  瑞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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