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七年征兵命令
沟帮子开发区、闾山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锦州市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征兵工作有关文件,为确保我市圆满完成征兵任务,下达此命令。 一、任务分配 锦州市赋予我市2017年征集新兵任务数为150人。各乡镇(农场、街道)征兵任务数分配如下: 沟帮子街道:11人 沙子河街道:5人 正 安 镇: 8人 富屯街道: 6人 广宁街道: 8人 罗罗堡镇: 6人 鲍 家 乡: 4人 常兴店镇: 7人 闾 阳 镇: 5人 廖 屯 镇: 11人 大 屯 乡: 4人 中 安 镇: 21人 高山子镇: 6人 柳 家 乡: 4人 吴 家 镇: 4人 青堆子镇: 7人 赵 屯 镇: 12人 新立农场: 1人 北镇街道: 16人 大 市 镇: 4人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017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7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应届高校毕业生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到市征兵办公室报名登记。 六、征集时间 从2017年7月21日开始征集,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具体时间安排: 7月21日—7月31日为组织准备和宣传教育阶段。组织召开党委会、国防动员委员会会议,成立征兵工作领导组织,召开征兵工作会议,下达征兵命令。搞好征兵法规教育,组织征兵宣传。 8月1日—8月29日为体检、政审、走访阶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把好体检关、政审关。对兵员进行走访,预定新兵,张榜公示。 8月30日—9月4日为审批定兵阶段。召开定兵会,完成新兵的审定工作。组织发放服装。 9月5日—9月30日为新兵起运、总结阶段。组织好新兵的交接、欢送和起运,抓好新兵运输的安全,做好优抚工作,进行征兵总结。 七、几点要求 一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从严贯彻执行各项征兵政策规定,学习好、理解透、掌握准。要突出抓好重点环节,特别是在当前“征兵难”、“当兵冷”的不利情况下,把工作做细做实,在提高兵员质量上下功夫。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要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质量。 三要搞好宣传教育。根据今年征兵工作的实际情况,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及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四要严格征兵程序。坚决执行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征集程序,严格审查把关。公安、卫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征兵工作,认真抓好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五要严肃征兵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廉洁征兵若干规定》,严肃征兵纪律,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正征兵工作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对征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北镇市人民政府 北镇市人民武装部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