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帮子开发区、闾山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16〕7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锦政明电〔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有利于我们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科学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要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由国务院批准的普查方案确定。
普查时间安排: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三、2017年的重点工作
按照《通知》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17年要突出抓好3项工作。
(一)编制普查方案。按照国家及辽宁省和锦州市的统一进度安排和普查方案要求,我市要按时完成普查方案编制工作。
(二)开展宣传动员。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培训工作。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宽,专业性强,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调查队伍。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早计划、早安排、早着手,务必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员培训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市调查员和乡镇(农场、街道)普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经费,保证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政府成立由尤源副市长任组长的北镇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市统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发局、畜牧局、发改局、经商局等要抽调人员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统计和分析等方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各乡镇(农场、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污染源普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部署,狠抓落实,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国家有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确保普查质量。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北镇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北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北镇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尤 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崔令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防(应急)办主任
徐进东 市环保局局长
王 峰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幺宏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荣辰 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吉生 市经商局副局长
陈绍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守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志华 市国土局副局长
徐 兵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海山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铁 市交通局副县级干部
刘洪志 市市监局副局长
伍晓杰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继民 市农发局副局长
曲 波 市畜牧局副局长
郭玉宝 市国税局副局长
韩宝江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环保局,主任徐兵(兼),联系电话:676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