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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绿化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批(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批申请
办理材料 环评文件(报批版)
办理流程 [!--oldtitle--]
办理地点 北镇市便民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办理时间 早8点-15.30分
联系电话 0416-676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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