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路路政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辽宁省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申请条件 |
1、该工程项目的批准性文件为有效批准;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的要求;3、修复公路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4、有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和保证车辆安全通行的措施;5、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辽价函[2015]26号文件规定和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办理材料 |
1、行政许可申请书;2、工程项目立项报告及有效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设计图、施工图;5、工程施工方案(包括安全和保证车辆通行措施)、施工说明等文件和资料;6、公路修复及赔补偿方案。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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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北镇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16-6618567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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