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水产办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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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
申请条件 |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用于养殖生产 |
办理材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3、 申请养殖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或协议 4、 养殖水域、滩涂所在地乡村两级政府证明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北镇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北镇市新区气象大厦西门515房)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16-6677313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