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市外迁入夫妻投靠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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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申请条件 | 已领取结婚证件,有合法固定住所。 |
办理材料 |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落户方房照、门牌证;3、其他相关材料[户口性质证明(落户农村)、农对农迁入同意落户证明等 |
办理流程 | |
办理地点 | 派出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416-6634282 |
其他 | 一、办理条件: 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落户;迁往农村地区需出具户口性质证明。 1、锦州市内迁入的,申请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落户方房照、门牌证、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准迁手续后由派出所直接办结。 2、锦州市外迁入的,申请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落户方房照、门牌证、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准迁手续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由迁入地派出所办结。 二、办理时限: 北镇市公安局核实无误后,当场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时限为40天,户口迁移证有效时限为一个月。 三.收费标准: 不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