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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事项名称 用工招聘流程
法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用人员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办理流程 [!--oldtitle--]
办理地点 北镇市人力资源市场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16-6062877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