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广宁乡宏远彩钢厂 年产200万延米的彩钢板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6765401 传 真:0416-6765401 邮箱:13500464349@163.com 通讯地址:北镇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1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镇市广宁乡宏远彩钢厂年产200万延米的彩钢板建设项目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广宁街道赵营子村 北镇市广宁乡宏远彩钢厂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广宁街道赵营子村,总投资1300万元,总占地面积2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彩钢板剪板机、复合板机、琉璃瓦机、单板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彩钢板200万延米。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地基基础施工中排出的地下水和清洗搅拌设备排放的含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气 上胶工序机器产生的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产生的边角余料,生活垃圾,废无苯胶水包装桶、废润滑油包装桶。 噪声 设备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在声源处采取消声减震、隔声措施。 施工场地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周围设2.5米高的围档,运送物料的车辆用罩布覆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置于简易棚内。施工场地设临时防渗旱厕,粪便及时清掏.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建筑垃圾要用于场地回填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统一收集清运. 运营期: 废气 厂房内安装通风换气装置,上胶工序机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 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污水管网接通后,企业要立即进行接管处理,不得外排。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产生的边角余料由物资回收公司回购,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无苯胶水包装桶、废润滑油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重复利用。 噪声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时 间: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