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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鸿运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北镇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鸿运木材加工厂

木材加工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11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110日-20171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6765401      真:0416-6765401   

邮箱:13500464349@163.com

通讯地址:北镇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1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镇市鸿运木材加工厂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北镇市广宁乡台子屯村

北镇市鸿运木材加工厂

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镇市广宁乡台子屯村,西侧为205省道,东、南、北侧均为空地。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13333.33m2,总建筑面积12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木片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木片240万张,木棍19.2万根。

 

 

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

废气

木屑产生的粉尘。

废水

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

产生的树皮、木屑、木粉尘;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废气

生产过程中定期洒水降尘,产生的木屑立即清理。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防雨淋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树皮、木屑、木粉尘等存储于厂区北侧的清储池内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外售,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堆放点,日产日清。

噪声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间: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