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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废钢破碎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30 来源:北镇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废钢破碎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10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030日-2017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6-6765401      真:0416-6765401   

邮箱:13500464349@163.com

通讯地址:北镇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1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破碎建设项目

北镇市廖屯镇双河堡村

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镇市廖屯镇双河堡村,总投资3000万元,总用地面积3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200平方米生产车间一座,利旧原永丰机械加工厂厂房和办公室,购置20万吨/年废钢破碎生产线一条。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地基基础施工中排出的地下水和清洗搅拌设备排放的含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

废气

金属破碎产生的粉尘。

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产生的非磁性物质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噪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使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在声源处采取消声减震、隔声措施。

施工场地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档,运送物料的车辆用罩布覆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置于简易棚内。施工场地要设旱厕定期清掏。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建筑垃圾要用于场地回填或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统一收集清运.

运营期:

废气

金属破碎生产线要布置在封闭厂房内,金属上料、破碎、磁选工序要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及15米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至大气。

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产生的非磁性物质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送至指定工业固废处置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厂区封闭垃圾箱,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噪声

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间: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