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环保局关于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废钢破碎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6-6765401 传 真:0416-6765401 邮箱:13500464349@163.com 通讯地址:北镇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1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北镇市锦州安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废钢破碎建设项目的批复 北环审[2017]25号 2017年11月7日 填表人:白金忠 处室意见:同意 时 间:2017年11月7日